消保課堂 |浙江銀保監局等聯合通告:防范金融領域不良代理投訴舉報風險,優化營商環境!
時間:2022-04-14
近年來,部分不良社會組織或個人為牟取非法利益,策劃、教唆、組織或代理消費者大量惡意投訴或舉報金融機構,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,擾亂正常金融市場秩序和社會穩定。
為打擊不良代理投訴舉報黑灰產業,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,近日,中國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、浙江省公安廳、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、浙江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、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聯合發布了《關于防范金融領域不良代理投訴舉報風險優化營商環境的通告》(浙銀保監發〔2022〕 24號),重點對以下幾方面進行提示:
一、警惕“不良代理投訴舉報”風險
部分不良代理組織或個人通過違法買賣公民信息或利用網購平臺、社交平臺、短視頻等媒體形式以“代理退保維權”“專業反催收”“征信修復”等名義,誘導消費者委托其“代理維權”,要求消費者提供身份證、保單、銀行卡、聯系方式等涉及個人隱私的敏感信息,唆使或代理消費者無視合同約定、捏造事實等進行投訴或舉報,并阻止消費者與金融機構、監管部門開展有效溝通,甚至以纏訪鬧訪等手段施壓,以達到其收取高額代理手續費、截留套取資金、唆使消費者轉購非法理財產品等目的。上述非法行為可能導致消費者個人信息泄露、無法繼續享受金融服務或失去保險保障,甚至遭受詐騙的風險。
二、增進對金融產品了解
金融產品的主要功能是提供資金融通便利或有償風險保障。消費者應當通過正規渠道正確了解征信異議申請、融資成本、抵押、擔保、保險責任、現金價值等金融概念,樹立正確的金融消費理念,審慎授權或簽署合同協議,提高自我保護意識。
三、樹立依法維權意識
消費者應警惕參與“不良代理投訴舉報”可能面臨的風險隱患,對于“不良代理投訴舉報”勿輕信、勿傳播。尤其應拒絕參與編造理由、偽造證據、提供虛假信息等非法行為。消費者應通過正規渠道依法合理維權,可以直接通過金融機構全國統一客服熱線或官方網站、銀行業保險業調解組織熱線、監管部門公布的官方渠道反映訴求。消費者不要輕易將本人身份信息、通訊信息、家庭信息和金融信息等泄露給其他人,避免個人信息被非法利用、泄露或買賣而遭受經濟損失。消費者如遇不法分子竊取或非法利用個人信息、利用代理投訴舉報進行詐騙等,應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,以確保人身、財產安全。
四、提供優質高效服務
金融機構應強化依法、合規、誠信經營意識,加強銷售管控,嚴禁銷售人員利用誤導、誘騙等方式引導消費者購買不適當的金融產品。要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,暢通投訴、征信異議等渠道,提高投訴、征信異議等處理質效,有效提升客戶滿意度。同時進一步加大金融知識宣傳力度,幫助廣大消費者樹立正確的金融消費理念和信用意識。
五、從嚴打擊違法犯罪行為
部分不良社會組織或個人借“代理投訴舉報”“征信修復”等之名,捏造事實、違背合同約定、突破法律底線,嚴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,擾亂正常金融經營秩序,破壞社會和諧穩定。對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、尋釁滋事、敲詐勒索或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的,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。對唆使消費者纏訪、鬧訪,尤其是對公共秩序和社會穩定造成不良影響的行為依法嚴肅處理,維護金融行業秩序和社會穩定大局。